玻璃体出血是指玻璃体周围的组织血管病变出血,流入玻璃体内,造成玻璃体积血,使屈光间质变得不透明,导致视力下降或丧失,如果不治疗可能并发新生血管性青光眼导致失明。因此,发现玻璃体出血要及时处理。
玻璃体出血症状主要取决于引起出血的原发病和出血量的多少,出血的次数等因素。
自发性出血常突然发作,可以是很少量的出血,多者形成浓密的血块。少量出血时,病人可能不自察觉,或仅有“飞蚊症”;较多的出血发生时,病人发觉眼前暗影飘动,或似眼睛内多了一层红布,反复出血的病人可自觉“冒烟”,视力明显下降。
多手段治疗玻璃体出血
目前玻璃体出血主要有3种治疗方式,包括药物治疗、物理治疗和手术治疗,应根据原发病,玻璃体出血量多少,出血吸收情况及眼部反应等,适时给予恰当处理。
出血后,早期应卧床休息,并避免用力和头部剧烈运动,同时给予药物治疗,如玻璃体尿激酶注射,能激活血块中的纤维蛋白溶解酶原,使血块溶解破碎,还可增加眼部毛细血管的通透性,促进血液吸收,尿激酶也可采用球结膜下或球旁注射。
在大多数病例中,玻璃体出血的自发吸收需要4~6个月时间,虽然视网膜前出血可在数天至数周之间会散。
未合并视网膜脱离和纤维血管膜的患者,一般认为可观察2~3个月,如果在这期间玻璃体混浊没有明显减轻,说明自发吸收缓慢或完全吸收的可能性较小。
物理疗法是指用超声波治疗本病,超声波能促进玻璃体膜的吸收。
氩激光也曾试用于击射玻璃体内的凝血块,可使血块气化、松解离解,红细胞破裂,巨噬细胞活力增强,血液的吸收加速。但可能仅适用于有明显的凝血块而且周围介质透明的病例。
手术治疗是最直接的方式,玻璃体切除术适宜于眼外伤引起的玻璃体出血病例,单纯外伤性玻璃体出血宜在伤后1-2周手术,以避免血液对眼组织的刺激,减少眼内纤维增殖的发生机会。视网膜血管性疾病引起的玻璃体出血,首先应积极治疗原发病。
玻璃体出血合并严重并发症,不适合作玻璃体切割术者,可作睫状体或视网膜冷凝术,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玻璃体血液的吸收,起到控制病情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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